嘉義市107年童軍技能觀摩賽
實 施 計 畫
一、依 據:依據嘉義市童軍會107年度活動計劃辦理。
二、宗 旨:為提升本市各童軍團(行義童軍團)之童軍技能水準,增進各級童軍及服務員童軍智能,並以觀摩為方式交流各團技能,聯繫伙伴情誼,特舉辦本觀摩賽。
三、指導單位:嘉義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嘉義市童軍會
五、承辦單位:嘉義市童軍會訓練暨考驗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北園國小
七、比賽日期:107年6月9日(星期六)
八、比賽地點:嘉義市立北園國小操場
九、參加對象:1.本市已辦理107年三項登記各童軍團及行義童軍團均可組隊報名參加。(亦可聯團組隊)
2.首次辦理,僅邀請曾參與「種火營」各項活動之外縣市友團。
3.欲晉升為長城級童軍,希完成第六項合格標準者,可單獨報名擔任服務工作。(本會發給服務證明)
(註:長城級童軍合格標準第六──曾協助團長領導小隊完成長途旅行2次以上,及參加地方童軍會主辦之考驗營。)
4.徵求羅浮童軍擔任本次服務隊,意者請填報名表。如報名人數超額,由承辦單位進行徵選。(大會發給服務證明)
十、參加人數:預計24隊。(須辦理107年三項登記方可為選手)
(童軍12小隊,行義童軍12小隊;每隊以6~8人為限,每團至多報名4隊;每人限報名1隊,不得跨隊參賽)
(各級童軍報名隊數未達4隊者,則取消該級別競賽)
十一、費用:以隊為單位,每隊新台幣3000元。(含保險、場地、餐飲、材料費…等,交通自理)
十二、競賽種類:營地建設、架帳競賽、生火技能、繩結應用、急救技能。(詳如競賽規程)
十三、報名方式:
1.即日起可上本會資訊平台「http://yeh5257.pixnet.net/blog」留言登錄預約報名。
(依登錄先後順序,超額者為候補,實際參賽已收到表、費為主)並下載報名表及同意書。
2.4/15起正式報名。填妥個人報名表、個資使用同意書及團體報名表(每隊一張),
於 4/30(郵戳為憑)前寄至「嘉義興嘉郵局第57號信箱」收。
3.本會收到報名表件並審核錄取後將公布於電子平台並通知繳費。
4.繳費請以報名隊伍為單位,於5/15前以匯款或無摺存款方式(註明報名童軍技能觀
摩賽費用及匯款團名),匯入兆豐商業銀行嘉興分行「戶名:嘉義市童軍會」「帳
號:21209004407」。【以ATM匯款者,請上資訊平台登錄匯款序號】
5.嘉義市所屬各團,亦可直接洽童軍會何幹事繳費。
6.本會收到費用後,即公佈報名完成名單併寄發報到須知。
十四、報到:
一、時間地點:6月9日08:30於嘉義市立北園國小報到。
二、報到服裝:童軍標準制服、均著布鞋。(開幕式後可換穿輕便團服)
三、應攜物品:個人背包、換洗衣物(防競賽過程髒汙時更換)、童軍繩2條、雨衣、筆記、童軍刀(或瑞士刀)、環保餐具、健保卡、個人常用藥品等。
十五、注意事項:
一、本活動無法僅參與單一項目,凡報名隊伍均應全程參與。違者視為棄權。
二、如非因天災或氣候因素導致活動停辦或延期,報名後恕不退費。
三、配合競賽所須,八人屋式帳、炊事帳、刀、斧、鋸、捲尺...等,務請自行攜帶。
四、有關本活動其他問題,請洽嘉義市童軍會訓練暨考驗委員會副執行秘書蔡宗頴伙伴,TEL:0928531927。
嘉義市107年童軍技能觀摩賽
活 動 日 程 表
活動日期:107年6月9日 活動地點:嘉義市立北園國小
時間 |
活動項目 |
活動內容 |
負責人 |
器材 |
備註 |
0800 |
工作人員報到 |
場地佈置、器材清點 |
行政組 |
名冊、器材清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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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
選手報到 |
簽到、分發識別證、活動手冊 |
行政組 |
簽到表、 識別證、 活動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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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0~0910 |
開幕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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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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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1000 |
檢錄 |
抽籤、競賽準備 檢錄(含器材) 裁判就位 |
競賽組 檢錄組 裁判組 |
賽程表 競賽名冊 哨子、碼表、計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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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30 |
競賽 |
第一場次競賽 |
競賽組 |
竹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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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230 |
午餐、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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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體 |
午餐 |
自備餐具 |
1230~1300 |
檢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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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430 |
競賽 |
第二場次競賽 |
競賽組 |
竹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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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500 |
檢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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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30 |
競賽 |
第三場次競賽 |
競賽組 |
竹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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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0~1700 |
閉幕式 |
頒發榮譽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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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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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 |
賦歸 |
簽退、整理場地 |
行政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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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107年童軍技能觀摩賽
競賽規程
總則
一、計畫緣起:童軍活動常處於戶外,對於戶外生活技能訓練自不可免。而對於訓練成果之
驗證,自然以辦理競賽最能激發其學習興趣。
然而,多數競賽總讓伙伴們爭分奪秒、錙銖必較,最後難免傷和氣。童軍強
調「四海一家」,卻經常在競賽後成了「一家四海」,這並非我們所樂見。
同時,只注重自身成績表現,而忽略了「以技會友」的樂趣。賽程的設計,
也常讓選手失去「觀摩」的機會。
因此,「觀摩」、「以技會友」才是本活動辦理的初衷。希望能在賽程設計
上,給予空閒的選手能多觀摩他團伙伴的技能表現。
競賽內容也以活用為原則,使參賽伙伴認知到童軍技能不僅是課堂知識而
已,而是真正實用的生活技能。
在合格標準上,也本著鼓勵原則,盡可能的給予獎勵,以提升童軍伙伴們切
磋技藝後精進技能的信心。
希藉由本次競賽之舉辦,能為童軍運動發展貢獻一新的模式。
二、比賽日期:107年6月9日(星期六)。
三、比賽地點:嘉義市立北園國小操場
四、競賽種類:營地建設、架帳競賽、生火技能、繩結應用、急救技能。
(前3項競賽為同一組賽程,須依序完成;後2項各為一組賽程)
五、競賽方式:1.每隊選手依各類競賽所需人員數出場競賽。(報名時僅須交選手名冊,賽
前一週則須繳交各類競賽選手名單,以供檢錄。)
2.各類競賽所需人員數:營地建設—6人,架帳競賽—4人,生火技能—2人,繩結應用—2人,急救技能—4人。
3.每位選手至少須參與一項競賽,違者該隊視同棄權。
六、賽程規畫:以24隊參賽為例。將參賽隊伍依抽籤分為大智、大仁、大勇三組,每組再分1~8隊。得視報名狀況予以調整。若行義(或童軍)僅報名8隊,因競賽時間不同,則單獨組成大智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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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場次 |
第二場次 |
第三場次 |
架帳、營建、生火 |
智一~八隊 |
勇一~八隊 |
仁一~八隊 |
繩結應用 |
仁一~八隊 |
智一~八隊 |
勇一~八隊 |
急救技能 |
勇一~八隊 |
仁一~八隊 |
智一~八隊 |
七、合格標準:設A、B兩值,以其中一值所能錄取最多參賽隊伍者為合格標準。
A值:由承辦單位制訂。
B值:由全體參賽隊伍所得平均成績(時間),與最大成績值(時間)平均
後所得時間值。
【例:某項競賽全體參賽隊伍平均成績為600秒,其中最大成績值(最
落後)為800秒,則取兩數平均值700秒為B值】
八、抽 籤:開幕式後,各隊派代表於檢錄處公開抽籤,未派代表者,由承辦單位代為抽
籤,不得異議。
九、獎 勵:大會設個人競賽布章、團體(隊)榮譽旗,以獎勵成績優秀之單位及個人。
十、獎勵種類:
(一)個人競賽布章:參賽人員每人一枚紀念布章。布章上有5孔可掛榮譽帶條。
以隊為單位,該隊通過一項競賽,隊員皆可獲得該布章榮譽帶條。
(二)團隊榮譽旗:以隊為單位,該隊通過一項競賽,可獲得該競賽榮譽旗乙面。
(三)童軍友誼獎:鼓勵勇於參賽,志在觀摩交流(未通過任何競賽)之團隊。
十一、申 訴:
(一)比賽爭議為規則未明文規定者或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
得提出抗議。
(二)合法之抗議由各參賽單位領對於該項比賽完畢後,下一場競賽開始前向裁判委員
會提出申訴。並以裁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不得異議。
十二、注意事項:
(一)參加比賽前,建議參賽人員應進行身體健康檢查,有身體不適或易緊張者請勿參與
以確保安全。
(二)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競賽組修訂公佈之。
分則
<營地建設競賽>
一、比賽時間:如賽程規畫。
二、比賽地點:北園國小操場跑道中央草皮區。(劃分8區)
三、競賽器材:1.六米長竹材8支。
2.五百米布繩1粒。
3.姑婆芋葉(或報紙)、磚塊8塊、沙土1桶、水1桶、水桶2個(裝沙土與水)。
4.鋸子、剪刀、手套。【參賽隊伍自備】
四、競賽人數:每隊須6人出賽。
五、標準時間(A值):行義:40分鐘,童軍:55分鐘。
六、競賽方法:
(一)競賽開始,6位選手攜帶競賽器材進場。
(二)選手須於所屬場地內搭建一座小隊(能坐8人)餐桌,及一座高架灶。
(三)餐桌及高架灶,樣式不拘,但須堅固且確實可用。建設時須考慮架帳所需空間。
(四)本項競賽大會所提供材料足夠基本建設所需,選手須先評估所擁有材料多寡,勿在
樣式上取巧,導致材料不足,無法完成競賽。
(五)完成後,6位選手須同時站上餐桌座椅一起歡呼。裁判完成計時。
(六)計時後,選手不得再對作品做出任何更動,違者加計完成時間110%。
(七)裁判進場檢查缺失點,每一缺點加計5秒時間。選手離場。
(八)裁判進行缺失評比時,第二項「營地建設」競賽及第三項「生火技能」競賽計時開
始。
(九)競賽期間,除選手及裁判外,不得進入賽場;亦不得於賽場外,以聲音或行為進行
技術指導或干擾比賽。違者所屬賽隊將判失格。
<架帳競賽>
一、比賽時間:如賽程規畫。
二、比賽地點:北園國小操場跑道中央草皮區。(劃分8區)
三、競賽器材:1.傳統橫樑式8人屋式帳(含外帳)【參賽隊伍自備】
2.傳統6柱式炊式帳(拉繩式,非快速展開式帳)【參賽隊伍自備】
3.營槌【參賽隊伍自備】
四、競賽人數:每隊須4人出賽。
五、標準時間(A值):行義:20分鐘,童軍:25分鐘。
六、競賽辦法:
(一)於營地建設計時結束後,裁判重新計時並宣布「架帳競賽」及「生火技能」競賽開
始,4位選手即攜帶競賽器材進場於所屬場地內進行8人屋式帳及炊事帳架設。
(二)不限同時架一帳或分工同時架兩帳。炊事帳內須同時容納餐桌及高架灶。
(三)各帳所有零件均須充分使用於架帳中。
(四)架帳完成,檢查完畢。4位選手共同歡呼後,裁判完成計時。
(五)計時後,選手不得再對作品做出任何更動,違者加計完成時間110%。
(六)裁判進場檢查缺失點,每一缺點加計3秒時間。選手離場。
(七)缺失評比完畢,全體隊員進場拔營,將營地恢復原狀。營地建設竹材屬報名費用,
請各團自行帶回。
(八)競賽期間,除選手及裁判外,不得進入賽場;亦不得於賽場外,以聲音或行為進行技術指導或干擾比賽。違者所屬賽隊將判失格。
<生火競賽>
一、比賽時間:如賽程規畫。
二、比賽地點:北園國小操場跑道中央草皮區。(劃分8區)
三、競賽器材:1.一米長杉木1支、火柴1盒。
2.內盛1公升水之茶壺。
3.刀子、斧頭、鋸子。【參賽者自備】
(考慮刀、斧、鋸…等,為個人技能展現工具,宜自備較熟悉順手,利於競賽。)
四、競賽人數:每隊須2人出賽。
五、標準時間(A值):行義:12分鐘,童軍:15分鐘。
六、競賽方法:
(一)於營地建設計時結束後,裁判重新計時並宣布「架帳競賽」及「生火技能」競賽開
始,2位選手即攜帶競賽器材進場。
(二)選手須於所搭建之高架灶上進行生火競賽。
(三)材料須經處理,方能生火。處理過程須展現砍、劈、削、鋸…等技能。
(四)生火技巧不拘,可個別展現技能,但勿使用大會提供器材以外之物品(如:火種)。
(五)選手生火後須將茶壺內之水煮沸才算完成競賽。同隊2位選手可互助生火。
(六)2位選手將水煮沸後,一起歡呼。裁判完成計時。選手離場。
(七)裁判全程觀察有否缺失,每一缺點加計3秒時間。
(八)缺失評比完畢,全體隊員進場拔營,將營地恢復原狀。營地建設竹材屬報名費用,
請各團自行帶回。
(九)競賽期間,除選手及裁判外,不得進入賽場;亦不得於賽場外,以聲音或行為進行
技術指導或干擾比賽。違者所屬賽隊將判失格。
〈繩結應用競賽〉
一、比賽時間:如賽程規畫。
二、比賽地點:北園國小操場跑道後方遊戲區。
三、競賽器材:1.繩索若干。
2.童軍繩2條。【參賽者自備】
四、競賽人數:每隊2人出賽。
五、標準時間(A值):行義:40分鐘,童軍:60分鐘。
六、競賽方法:
(一)競賽場依題目分為十個站。兩位裁判各負責戶外題區及居家題區。
(二)各團選手於檢錄時即抽取戶外題2題及居家題3題,並領取競賽卡。
(三)競賽卡上註明該選手應解題號,選手依所抽題號至各站解題。各站將呈現題型環境
與佈置。
(四)選手解首題時,應將競賽卡交給裁判註明開始時間,解完末題後,裁判收回競賽卡
並註明結束時間。每成功解完一題,由裁判在競賽卡上蓋章。
(五)賽場內至多有16名選手,部分題型可同時供2人(以上)解題。避免卡站,選手
毋須依題號順序解題。
(六)選手憑所學繩結技能解題,並無標準答案。但須能回答裁判問題,解釋解題過程及
原因。
(七)競賽期間,除選手及裁判外,不得進入賽場;亦不得於賽場外,以聲音或行為進行
技術指導或干擾比賽。違者所屬賽隊將判失格。
七、繩結應用狀況題
居家題型:
1.家裡裝物品的桶子(無提把),常常被老鼠蟑螂侵擾,需把桶子懸空,怎麼做?
2.鏈條曬衣繩斷了,手邊有一條繩子,如何應急?
3.曬衣桿上的衣服風吹到處跑,怎麼辦?
4.小狗的項繩想要可長可短,你會怎麼做?
5.餐桌的桌腳斷裂,臨時無法更換,你有一條繩子,你會怎麼做?
戶外題型:
6.旅行途中,背包的背帶斷了!
7.四腳餐桌及高架灶正在使用中,上面的東西暫時無法移開,可是平台下陷即將掉落,
怎麼辦?
8.四腳餐桌及高架灶正在使用中,上面的東西暫時無法移開,可是即將傾倒,怎麼辦?
9.衣服在晒衣繩上總是自動往中間移動,如何改善?
10.常常要經過一個比人高的陡坡,必需手腳並用,怎麼做可以輕鬆安全的上下通行?
〈急救技能競賽〉
一、比賽時間:如賽程規畫。
二、比賽地點:北園國小操場右側川廊。
三、競賽器材:1.安妮3具、AED一部。
2.毛毯2床、三角巾10條、報紙若干、枯枝、木板…等。
3.童軍繩2條。【參賽者自備】
四、競賽人數:每隊須4人出賽。(各隊傷患角色由選手扮演)
五、競賽規畫:每場次90分鐘區分為兩階段,每隊於兩階段各抽一籤,依所抽題號向裁判報
到。(下表為舉例圖,以實際抽籤為準)
|
1,4題裁判 |
2,5題裁判 |
3,6題裁判 |
第1~3題 (前30分鐘) 標準時間(A值):5分鐘 |
大智1隊 |
大智2隊 |
大智3隊 |
大智4隊 |
大智5隊 |
大智6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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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7隊 |
大智8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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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題 (後60分鐘) 標準時間(A值):15分鐘 |
大智1隊 |
大智2隊 |
大智3隊 |
大智4隊 |
大智5隊 |
大智6隊 |
|
大智7隊 |
大智8隊 |
|
六、競賽方法:
(一)競賽場依題目分為六個站。三位裁判各負責每階段一題。
(二)各團選手於檢錄時即抽取1~3題及4~6題各一題,並領取競賽卡。
(三)競賽卡上註明該選手應解題號,選手依所抽題號至各站解題。各站將呈現題型環境
與佈置。
(四)選手解題時,應將競賽卡交給裁判註明開始時間及結束時間。
(五)選手憑所學急救技能解題。同時須能向裁判解釋解題過程及原因。
(六)解題完畢,由裁判在競賽卡上蓋章。裁判說明缺失點,每一缺點加計3秒時間。選
手離場。
(七)競賽期間,除選手及裁判外,不得進入賽場;亦不得於賽場外,以聲音或行為進行
技術指導或干擾比賽。違者所屬賽隊將判失格。
七、急救技能狀況題
1.心肌梗塞:(提示:親眼目擊好友倒下,現場有AED)
狀況:小明和三五好友在火車站內的咖啡館閒話家常時,突然小明胸口悶痛得特別厲
害、冷汗直冒,不久就失去意識昏倒...。
處置:直接實施CPR十AED
2.異物梗塞:(提示:1、重度梗塞 2、經施救後恢復意識)
狀況:1.小強和三五好友在聚餐時、突然双手成V字型於頸部、無法發出聲音、臉色
發紫快要沒有意識及昏迷。
2.經施救後小強慢慢恢復意識。
處置:直接實施哈姆立克急救、恢復意識後擺復甦姿勢休息。
3.溺水急救:(提示:直接實施CPR,確認口中有無異物)
狀況:小明於海邊游泳時因抽筋造成溺水,被救生員救上岸後。人員己無意識。
處置:直接實施異物處理CPR
4.膝蓋與手臂骨折:(提示:直接實施骨折包紮)
狀況:小明於登山時不慎跌倒造成膝蓋與手臂二處骨折。
處置:直接實施膝蓋骨折(三點)的包紮、手臂(二點)骨折包紮。
5.骨折患者搬運:(提示:患者膝蓋與手臂二處骨折經包紮處置後)
狀況:小明於登山時不慎跌倒造成膝蓋與手臂二處骨折經包紮處置後如何送患者下山
就醫。
處置:直接製作擔架實施患者搬運。
6.患者受傷部位止血、包紮後再徒手搬運:(提示:患者受傷部位包紮處置後三人徒手
搬運)
狀況:小明於登山時不慎跌倒造成身體三個部位受傷(由裁判指定)經包紮處置後如
何送患者下山就醫。
處置:直接在傷口部位實施止血及包並徒手患者搬運。
嘉義市107年童軍技能觀摩賽
團體報名表
所屬團次: 縣(市)第 團 團名: 級別:□行義□童軍
職 別 |
姓 名 |
身份證字號 |
出生年月日 |
參賽項目(請ˇ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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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隊團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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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地建設 (6人參賽) |
架帳競賽 (4人參賽) |
生火技能 (2人參賽) |
繩結應用 (2人參賽) |
急救技能 (4人參賽) |
隊 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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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隊 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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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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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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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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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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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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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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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含帶隊團長,共 人。15歲以上 人,15歲以下 人。 團長簽章:
註:1.本表為團體報名用,參賽人員(含帶隊團長)請個別填具「個人報名表」及「個資使用同意書」(請正反面影印使用)。
2.無帶隊團長時,可免填。但仍須團長簽章。
3.報名時,可暫不填參賽項目,於賽前一週彙報各競賽參賽選手即可。(架帳及生火2項為同時進行項目,選手請勿重覆)
嘉義市107年童軍技能觀摩賽 個人報名表 □童軍(級別:□初級□中級□高級□獅級)□行義童軍□服務員 登記團次: 縣市第 團 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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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動 同 意 書(服務員免填) 本人已詳閱活動實施計畫內容並同意本人子女(團員)╴╴╴╴╴╴申請參加本會於6月9日假嘉義市北園國小舉辦之「嘉義市107年童軍技能觀摩賽」活動。本人願意督促子女(團員)於活動期間恪遵營隊之安全規定並服從服務員之指導,發揮童軍之團隊精神。在活動期間內,若本人之子女(團員)因違反營隊之規定或不服從服務員之教導,以致發生不可預期之危險,本人願意自負ㄧ切責任。尚請惠予核准 此致 嘉義市童軍會 參 加 人 : (簽章) 家長(監護人): (簽章) 團 長 : (簽章) 107 年 月 日 |
註:1.請詳實填寫,俾利辦理保險。2.本表如不敷使用,可自行與個資同意書雙面影印使用。
嘉義市107年童軍技能觀摩賽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請您於參與本活動前先行閱讀以下事項,若您參與本活動,表示您同意嘉義市童軍會(以下簡稱本會)蒐集、處理、利用及傳輸您與相關人員之個人資料,並可開始本活動相關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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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調查、統計及研究分析,蒐集、處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是受到個人資料
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本次蒐集與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如報名表單所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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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得隨時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
處理或利用,或請求刪除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但如提出停止蒐集、處理、利用
及傳輸、刪除個人資料之請求,已仿害利用對象依法應盡之義務或執行職務或
業務所必須者,不在此限。
3.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時,對您權益之影響: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如不提供並同意就該等個人資料為上述蒐
集、處理、利用及傳輸,將無法參與本活動。
4.您與相關人員應同意於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後,利用對象仍得基於業
務所必須而繼續管理、保存、處理及利用上述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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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其個人資料及為相關授權,否則您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6.您同意本會因會務所需,以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確認您的身份、與您進行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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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有關本同意書之解釋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因本同意書相關事宜涉訟
時,合意以台灣嘉義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0.本同意書如有未盡事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
□我已詳閱本同意書,瞭解並同意受同意書之拘束(請打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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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滿18歲須有法定代理人簽章同意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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